一、本标准编制情况
《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国家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03年第二批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国标委计划函[2003]106号)的要求编制后,由中国翻译协会(原“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中国船舶信息中心、上海东方翻译中心有限公司、江苏钟山翻译有限公司等为主要起草单位共同编制的。
2002年5月,由翻译服务机构自发成立的自律型机构——全国翻译企业协作网——为了引导网员单位规范服务,克服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良莠不齐的现象,制定了协作网翻译质量标准标准——《工程类译文质量标准》、《政治类译文质量标准》、《经贸类译文质量标准》、《军工类译文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在2002年各期《全国翻译企业协作网通讯》上陆续刊登,向全国200余家翻译单位征集意见并推介使用。2002年11月在海南由中国译协和中央编译局主办的“全国第二届翻译经营管理工作研讨会”上,来自全国17个省市的代表对这些标准进行过认真的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上述工作为本次编制《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这一国家标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中国标协[2004]57号文件,2004年3月由中国翻译协会、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中国船舶信息中心、上海东方翻译中心有限公司、江苏钟山翻译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国标起草工作组。起草小组由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总经理吴希曾为组长,成员有张慈云、王鹏、贾砚丽、蔡国枫、池建文、顾小放、杨子强、张南军,共9人。经研究确定以《工程类译文质量标准》、《政治类译文质量标准》、《经贸类译文质量标准》、《军工类译文质量标准》为蓝本,起草本标准。经过反复调研、咨询、推敲,编制成征求意见稿。
在这个基础上中国标准化协会于2004年4月向有关单位发出“关于征求对《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被征求意见单位达97家,覆盖面较广。征求意见表发出后,反响很大,征集意见共108条。从反馈意见来看,被征求意见单位对《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的制定均持肯定态度,认为这是翻译服务行业的一件大事。国家标准的制定将对整个翻译服务行业起到规范的作用,使整个行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一个正在形成的新兴产业来说,标准的制定正在其时。
2004年6月12日起草工作组在中国船舶信息中心举行第二次会议,对已征集的意见逐条讨论审议,在108条意见中采纳55条,部分采纳13条,不采纳42条。
上一页12 3 4 下一页
- 翻译工作者宪章
- 翻译稿件的计字标准
- 第二部国家标准《翻译服务译
- 《翻译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简
- 《现场口译服务质量标准》(
- 国家标准英文版翻译指南
- 英译汉的标准及步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翻
- code of ethics(翻译人员从
- code of ethics(翻译人员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翻
- 国家标准英文版翻译指南
- 《翻译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简
- 翻译稿件的计字标准
- 翻译工作者宪章
- 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
- 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
- 国际翻译工作者宪章 [
- 中国翻译协会章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翻
- 英译汉的标准及步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翻
- code of ethics(翻译人员从
- 翻译工作者宪章
- 《现场口译服务质量标准》(
- 国家标准英文版翻译指南
- 《翻译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简
- 翻译稿件的计字标准
- 中国翻译协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