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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口译服务质量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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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其它翻译服务质量要求
本标准所指的其它翻译服务是指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技术交流翻译,培训讲座翻译,会议翻译等翻译服务,这些翻译服务质量要求参照4.2.2和4.2.3。
4.3现场口译服务质量的分级
现场口译服务质量分为两级:合格和不合格。
(1)? 达到4.2本类服务质量要求的为合格。
(2)? 达不到4.2本类服务质量要求的为不合格。
4.4合格译员的评判依据
合格译员的评判依据为五个方面:双语表达能力;工作态度和服务态度;翻译职业道德;纽带桥梁作用;用户对译员的评价和反映。
这五个方面是译员的基本素质要求,是评判各类合格译员的前提。
5. 关于现场口译对现场文书及文件笔译的质量要求(备忘录、现场工作日志,会议纪要等),参照TSS-102“工程技术类资料质量标准”。
6. 现场口译服务质量的评判,由全国翻译企业协作网(中国译协翻译服务工作委员会)专家组负责,通过译员在现场口译的音像带对用户访问作出评判。
7. 本标准由全国翻译企业协作网领导小组批准。
8. 本标准由全国翻译企业协作网领导小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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